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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地税个[2008]8号
2008-8-6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中华会计网校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八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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